一、代位继承是什么意思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制度。
代位继承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代位继承必须有被代位继承人死亡,而且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如查没有这个事实,代位继承就不能发生。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被继承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直系血亲没有代位继承权,兄弟姐妹、侄子女等旁系血亲也没有代位继承权。
3、由于代位继承是代替已死去的父母接受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所以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人还是数人,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份额,无权与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遗嘱继承人的子女不得依遗嘱代位继承。
二、转继承是什么意思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转继承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转继承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而死亡。
2、接受转继承遗产的人的范围是转继承人的继承人。
3、转继承不仅在法定继承中发生,也可在遗嘱继承中发生。
4、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但又在实际分得遗产之前死亡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即使在继承开始后不久死亡,也不会发生转继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