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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代为继承需注意什么

代位继承           阅读:234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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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转继承中被继承人先于继承人死亡,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发生的根据不同。代位继承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它是一个间接的继承;转继承则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事实而发生,它是两个相连的直接继承,后一个继承是前一个继承的继续。

3、继承发生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发生于法定继承;转继承不但可以发生于法定继承,还可以发生于遗嘱继承。

4、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原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的继承人既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他遗嘱继承人。

5、继承的权利与义务不同。由于代位继承是代替继承人继承遗产,代位继承所继承的只是死亡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无权与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转继承则是两个层次的继承。转继承所继承的不仅有死亡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而且还有死亡继承人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6、继承人参与继承的方式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配;而转继承中继承人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分配,继承来的遗产作为继承人遗产的一部分由该继承人的继承人进行分配。

7、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人只能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行使,继承人的配偶与父母没有代位继承权;而在转继承中不受此限,而且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有权继承。

二、代为继承需注意什么

1、代位继承的范围问题。法律明确规定,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当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两种。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当然,根据亲等近者排斥亲等远者的原则,被继承人有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不得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是以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为前提的,最高人民法院贯彻继承法的意见第28条明确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果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得遗产。

3、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代位继承人被他人收养,其将来是否还享有代位继承权的问题。应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法律事实作为判断依据。在代位继承尚未开始以前,代位继承人如被他人收养,不再享有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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