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顺序继承人同时继承遗产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种继承顺序的确定,是以继承人同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的远近以及彼此在经济上、生活上相互依赖的程度为基础的。它充分体现男女平等、权利和义务一致以及养老育幼的原则。在继承开始后,只是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之间才有先后继承的问题。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否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
但是不能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又分出先后顺序,如果这样做,就违背了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应同时继承。同时,在家庭关系中,配偶、子女、父母的关系最为密切,他们在法律上都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特别是被继承人的年幼的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更需要被继承人经济上的帮助。因此,配偶、子女、父母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二、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这一法律规定,我国财产继承发生的根据有三种方式:
一是法定继承;
二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
三是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适用效力是不平等的,继承开始后如果立有遗嘱的,应先按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有遗嘱的,首先应按遗嘱继承办理,不是按法定继承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