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抚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二、遗赠扶养协议需要公证吗?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只要协议双方资源协商签订协议,写就在成立之日发生效力,不是公证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即使不公证也可以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公证后会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