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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继承权公证,对未经公证的遗嘱的处理方式

遗产继承公证           阅读:236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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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办理继承权公证

1、继承权公证由继承人住所地、遗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受理。

2、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

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

所遗动产证明:

存单;

珠宝、字画、书籍、家具、家电或其他物品的清单;

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所遗不动产证明;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对未经公证的遗嘱的处理方式

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知,遗嘱如无违反法律之处,遗嘱继承应优于法定继承。

在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未经公证的遗嘱,必须首先要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方能办理继承权公证,在能认定遗嘱效力的前提下,必须出具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如按法定继承权公证则极有可能侵犯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会出现三种情况:

一是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有争议又难以达成一致协议的,则遗嘱的法律效力必须经法院的审理方能确认,公证处无权仅凭几个无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就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二是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虽有争议,但最终达成了一致的遗产分配协议的,在向所有的法定继承人落实了协议的真实性后,公证处可以依法定继承方式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遗产的分配份额依协议而定;

三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对遗嘱无争议,且向公证处出具了无争议声明,只有在此情况下公证处才能直接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此时出具的就是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决不能因为法定继承的结果与遗嘱指向的是同一人而采用法定继承方式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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