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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被继承人债务,被继承人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的区别

债务继承           阅读:252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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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为被继承人债务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等。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的货款,借贷合同中未偿还的本息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生前因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而对管理人所承担的补偿其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如个人合伙或合伙企业的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部分。

二、被继承人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的区别

家庭共同债务是指家庭共同成员作为共同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主要包括:

(1)为添置家庭共同财产所负担的债务;

(2)用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需要所欠的债务;

(3)因家庭的经营活动所负担的债务;例如,个体工商户或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户,如果是家庭经营的,其债务应当以家庭财产承担。

(4)夫妻为共同经营需要所负的共同债务;例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上述债务为家庭共同债务,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用家庭共有财产偿还,家庭共有财产尚不足以清偿家庭共同债务的,由家庭成员分别承担清偿责任,其中应由被继承人分担的债务份额,才可以作为遗产债务。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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