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继承是怎样分割财产的?
在转继承情况下,因为转移的是被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因此,被转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取得的仅是被转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的权利,而不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所以,应由被转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并不因被转继承人和转继承人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而发生所有权的共有关系,即不能将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作为其已取得所有权的财产而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并按析产认定其中一半属配偶另一方,另一半是本人遗产而按法定继承处理。其
继承份额是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而进行分割的,转继承的客体是继承权,不是遗产,因而不存在分割共有财产的问题。
二、转继承是怎样适用的?
转继承有很严格的条件限制,在现实生活中是不能乱套乱用的。
(一)一般来说,转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的,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且不放弃继承权的,才发生转继承。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1、转继承不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中,而且存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之中。
2、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财产分割以前死亡的,他的法定继承人可转继承遗嘱继承人该继承的遗产份额。同样,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法定继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