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办理遗嘱公证
根据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行为发生地或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遗嘱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确有困难的,公证处可以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或临时居住的地方(医院、旅馆等)办理。
遗嘱人申请医嘱公证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件、遗嘱草稿、遗嘱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有遗嘱执行人的,还要提供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件。
申办遗嘱公证应注意:
(1)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遗嘱生效的法定要件;
(2)遗嘱人是在了解遗嘱的性质、特点、效力和引起的法律后果才作出的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
(3)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应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如为共同共有财产,应当征求其他共有人的意见;
(4)公证人员可以帮助遗嘱人完善遗嘱,也可以为遗嘱人代拟遗嘱;
(5)遗嘱人撤消或变更公证遗嘱,必须采用公证仪式。
二、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哪个效力大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梁老太前后立有2份遗嘱,内容相抵触,但由于前1份遗嘱办理了公证手续,属公证遗嘱,后一份属于自书遗嘱。同时,经过审查,梁老太前一份遗嘱并没有违反《继承法》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规定。因此梁老太名下的该套商品房应由邹女士受遗赠,经过办理公证手续后,该房屋可转入邹女士名下。而其三个子女只能望房兴叹。如梁老太确要变更遗嘱,将遗产由其三个子女继承,应先办理撤销前一份遗嘱的公证,然后重新立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