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扶养协议有哪些特征?
(一)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遗赠扶养协议书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产转移方式之一。遗赠扶养协议书是公民与扶养人事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的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与遗嘱不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要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如下: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2、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
3、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4、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如撤销、变更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5、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
二、遗赠抚养协议怎样公证?
1、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2、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4、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6、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8、遗赠扶养协议;
9、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