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订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立口头遗嘱须具备一定的。首先,遗嘱人有生命垂危或其他危急的情况。如在正常情形下,遗嘱人不得以口头处分其。其次,因该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以书面遗嘱等形式订立遗嘱。凡遗嘱人能在该情形下,以自书、代书、公证等方式订立遗嘱的,不得口头遗嘱。再次,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目的在于保证口头遗嘱的真实性。
口头遗嘱的程序: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
由于口头遗嘱是因危急情形不能采用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下不得已采用的遗嘱形式,并且口头遗嘱与其他遗嘱形式相比,是最欠缺真实性(或错误的可能性最大)的一种遗嘱形式,所以,一旦该危急情形解除,遗嘱人能以其他形式(如书面、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自然失效。即使遗嘱人未以其他形式立遗嘱,该口头遗嘱仍然无效。
二、口头遗嘱需要哪些手续?
一般来说,口头遗嘱需要以下三个条件才算有效:
1、口头遗嘱需哪些手续才有效:口头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是:一是情况危急、来不及立自书遗嘱或其他形式的遗嘱,二是有2个以上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人见证人见证口头遗嘱的内容。
2、如生病,如果是在病情突然加重、来不及通知亲属或立其他形式的遗嘱的情况下,有2个以上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证的,就是有效遗嘱,可以按遗嘱内容办理继承事宜。
3、我母亲临终前立有口头遗嘱,去世后需办哪些手续才有效:
(1)这话有一个认识的误区:口头遗嘱是否有效,不是在你母亲去世后办什么手续才有效的,而是取决于你母亲生前立口头遗嘱时的情况:如果不是在病情危急时所立、如果没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如果虽有见证人但其中一个或两个见证人都与此事有利害关系:那么,遗嘱无效。
(2)你母亲去世后想证明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并根据口头遗嘱继承的:先由2人个以上的见证人宣布口头遗嘱的内容,如果其他继承人没有异议,就可以按见证人所述的口头遗嘱的内容办理继承;如果其他继承人有异议,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此时主张按口头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应拿出证据证明立口头遗嘱时情况危急、见证人与此事无利害关系,有证明的,法院会认定口头遗嘱的效力;如果无法拿出证据证明以上事实,则口头遗嘱可能被法院确定为无效,会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