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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具有法定继承权,胎儿出生后死亡遗产如何处理?

继承权           阅读:238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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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具有法定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只是继承顺序不同;孙子女、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各法定继承人的认定:

(1)配偶。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是配偶互为法定继承人的前提条件。

(2)子女。根据婚姻法的第10条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子女对父母的继承权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变化的影响。

(3)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他们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是在代位继承时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4)根据继承法规定,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胎儿出生后死亡遗产如何处理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应按照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父母份额均等的原则分割、继承。为保护胎儿的权利,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所以,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孩子是出生后死亡的,则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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