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为有轻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各地法律定义有别),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现时不少国家及地区的法律都赋予非婚生子女较婚生子女较少的权利,即使他们拥有同样的公民权利。在从前的中国、英国、美国等地,非婚生子女常会被视为耻辱。未婚妈妈常会被逼或被游说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时非婚生子女会由外祖父母或其他已婚亲属抚养,生母则以非婚生子女的姊姊、姑母、姨母等身分出现。直至1960年代,英国和美国才开始不把非婚生子女视为耻辱。在华人社会,至今依然有不少人认为非婚生子女(尤其是婚外情所生的子女)令家族蒙羞。
二、非婚生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如抚养教育、管教保护、赡养扶助和遗产继承等,同样适用于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有的人认为,让“二奶”的孩子继承遗产,就是对“包二奶”现象一种变相的鼓励,不利于打击重婚、包“二奶”等社会丑恶现象。其实,这都是父母的过错,孩子是无辜的,因为,孩子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不能因为父母的过错而剥夺他应享有的权利。
根据《继承法》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