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指的是继承人已经继承了被继承人的财产,但在财产实际分割之前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继承人得继承该财产的制度。继承人的继承人就是转继承人。这里要注意的是,继承人的财产虽然没有实际分割,但根据继承法,此财产已经成为了继承人的财产,该继承人死后,当然继承人的继承人有权继承该财产。而且,转继承不但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还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之中,转继承人也不限于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二、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同是法定继承,但两者是有区别的。
(1)继承发生的时间不同。转继承是被转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死亡。
(2)继承的主体不同。转继承中的转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和被转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
(3)继承关系不同。转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遗产中被转继承人已经继承的份额,是两次继承的合并;而代位继承,由于被代位继承人死亡时尚未取得继承权,所以代位继承人是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是一次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