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胎儿可以代位继承吗
对于代位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由此可见,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和遗赠继承中均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根据上述规定,胎儿可代位继承其父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继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吗
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所以,不管是继子女的亲生子女还是养子女,要确定他们是否有代位继承全,关键是被继承人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