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二、房屋继承需交哪些费用
(一)拿着该房屋的三证,户口本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每个人身份证,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还有产权人的死亡证明等相关资料,携相关人员一起去公证处,做产权继承公证。
(二)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这个费用在200元左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房屋继承人应当向房产登记机构(房管局)提交《房地产登记》(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承办人员会给你出具一份《产权受理单》,凭《产权受理单》进行有关登记、编号、付费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产权受理单》,房管局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
(四)再凭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的复印件,及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去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新的土地证。这个程序下来,总的在500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