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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何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注意事项

继承人           阅读:203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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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何人

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7、胎儿。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注意事项

1、夫妻部分

(1)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2)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部分

(1)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2)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子女部分。

(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2)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3)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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