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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继承权           阅读:208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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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继承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根据对实践的总结,法定继承权的取得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也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遗嘱无效,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被继承人虽然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但是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下的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

(4)遗嘱继承人因损害被继承人的利益而丧失了继承权;

(5)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6)遗嘱部分无效的,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7)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一旦适用法定继承,谁享有继承权、继承什么、怎么继承等都是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任何人都不能改变。下面我们将详细讲解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谁依法享有继承权。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依据法律规定取得继承权的人称为“法定继承人”。各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不一致,一般是以血缘关系、婚姻关系为基础(还有少数国家兼采扶养关系),我国将法定继承人限制在近亲属的范围之内。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其直系卑血亲代位继承)、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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