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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同居人能否分得死亡赔偿金

遗产继承相关问题           阅读:386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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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3、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二、同居人能否分得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不在《继承法》第3条规定的范畴。遗产的定义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范围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家具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牧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业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由此可以看出,遗产的前提是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在死者死亡时,并不是死者财产,只是因为造成死者的死亡,才产生了死亡赔偿金,因此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来加以继承。

同居人只是生活在一起的人,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和不能构成《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的事实婚姻关系的话,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只有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和近亲属才能提起赔偿,其他人不能要求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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