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法定继承发生的条件是什么,法定继承遗产如何分配

其他法定继承问题           阅读:205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一、法定继承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赠协议的,先要执行协议;没有遗赠协议或者协议无效时,先要适用遗嘱继承,按照遗嘱办理;然后才能适用法定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

6、遗嘱未予处分的遗产。

二、法定继承遗产如何分配

根据《继承法》第13条,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

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

②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

③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