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按照法律规定,办理遗嘱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可以请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到办理遗嘱公证人的住所或其他适宜的地点办理。
(二)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申办遗嘱公证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 本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 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件等);
3、遗嘱草本。
(三)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
二、遗嘱继承公证有什么流程?
(一)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二)遗嘱继承公证流程: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