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地位可以继承么
当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可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取得其股东地位。我国公民可继承的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以财务作为履行标的的债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证明是一种权利证券,虽不能自由流通,但却是一种有价证券,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是可以继承或遗赠的。此外,当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变更或注销登记时,除需提交变更、注销登记的有关文件材料外,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提交原法人股东的清算决定或有关机关的财产处置决定,原自然人股东出具的委托书或继承、遗赠证明等法律文书。
二、股权可以被继承么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6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