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注意哪些问题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3、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4、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
5、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二、遗赠抚养协议优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鼓励公民或者组织与老年人签订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如果老年人条件允许,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不失为一种解决养老问题的好形式。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达成的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养老责任,遗赠人负有义务将其遗产赠与扶养人的协议。这是一种双向、有偿的法律行为。遗赠人享有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个人财产遗赠扶养人的义务;扶养人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负有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根据法律规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老年人在扶养人不尽抚养义务时,可以请求取消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
老年人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一定要通过合同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条款要完备。最好通过公证部门的公证,这样有助于完善协议并使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促进协议顺利履行,预防纠纷,使自己的养老有法律上的可靠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