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扶养协议是指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对自己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在自愿原则下一方对他方负有生养死葬的义务,他方则将遗产增于抚养人的一种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只能在被扶养人死亡后才能实现。在遗赠人死亡前,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权处分遗赠财物;如果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扶养义务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
二、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在哪?
遗赠扶养协议虽然具有遗赠财产的内容,但它又不同于遗赠。它们二者有以下根本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要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
4、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