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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继承人           阅读:203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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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须在下列情况下适用: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

2、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

3、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

5、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

6、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

7、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有效的情况下;

8、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

9、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

10、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

11、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出生时是死胎,其为胎儿保留的份额适用法定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注意:

1、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遗产分割是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

2、出嫁的女儿有同等的继承权。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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