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扶养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受抚养人(公民)和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抚养人承担受抚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抚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抚养人的协议。遗赠抚养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公民与公民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另一种是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扶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2、当事人自愿达成遗赠扶养协议的意思表示;
3、遗赠人受扶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扶养的义务;如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等。
4、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
5、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6、违约责任。
二、遗赠扶养协议需要公证吗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居民(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3、居民(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4、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5、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6、遗赠扶养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