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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获得继承权,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继承权           阅读:202

蔡绍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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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获得继承权

继承权的取得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依法律的规定而取得,一种是依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而取得。继承权依法律规定而取得,是指继承权不须有被继承人的意思介入,直接依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应继份额的规定,就是法定继承权产生的法律依据。法定继承权的实际取得还需要有以下条件:

(一)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

(二)继承人存在。也就是有属于《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的人存在。

(三)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就是没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出现。

继承权依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而取得是指被继承人依法用遗嘱的方式授于法定继承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以继承权。遗嘱继承权的取得需要以下条件:(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无效的遗嘱不能作为产生继承权的依据,成立但因故未生效的遗嘱,如被立遗嘱人撤回的遗嘱、因指定的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而失效的遗嘱,也不能产生继承权。

(2)立遗嘱人死亡。也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3)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

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继承人由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该遗嘱无效。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该遗嘱无效。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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