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抚养协议纠纷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1、扶养人应做到对受扶养人生养死葬。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协议,人民法院也可以应受扶养人亲属的请求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
2、受扶养人应当履行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如果受扶养人擅自处分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财产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有权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扶养费用。
3、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二、遗赠抚养协议纠纷如何处理
与任何协议一样,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完全履行。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出卖、交换、赠与等,同时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扶养义务。但是,遗赠扶养协议与一般的协议有着很大区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可见,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专门法律制度,它是除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外的一项特别遗产继承方式。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它的施行有利于发扬我国尊老敬老,民间互助的高尚风格,既使老人得以安度晚年,又使扶养人能取得财产上的报酬。
该协议最重要的特点在于扶养人的扶养行为并不仅仅是财产的给付,也不单纯是一次性的作为,而是既有物质又有精神的长时间的照顾和料理。可见,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和遗赠人的关系是否融洽,尤其是扶养人的内心意愿对于遗赠扶养协议宗旨的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法律不能像强制买卖合同中的卖方履行交货义务一样去强制扶养人履行扶养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