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口头遗嘱十分常见也最容易发生纠纷,代书遗嘱也是如此。那么口头遗嘱怎么订立才有效?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下文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
口头遗嘱怎么订立才有效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订立口头遗嘱是有一定的限定条件的,而且口头遗嘱很容易被书面遗嘱等其他形式的遗嘱变更,在确认口头遗嘱的效力方面,还需要有二个以上见证人予以证明。建议订立书面遗嘱,而且最好进行遗嘱公证。
二、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
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以上就是有关口头遗嘱怎么订立才有效以及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不管订立什么形式的遗嘱,都应该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生效,否则就会被认定无效,就不能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所以,在订立这方面的遗嘱之前,建议您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避免无谓的麻烦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