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就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协议,它是以照顾孤寡老人为目的的,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那么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条件有哪些?怎么办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
一、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条件
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从遗赠方来说,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最基本的条件是要有一定的能够供其处分、赠与的财产,扶养人则应有扶养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指经济上的,兼顾考虑对遗赠人日常生活照料的能力,当然这些条件的要求是相对的,最终是以双方互相满意为准。另外扶养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遗赠扶养协议是以照顾孤寡老人为目的的,因此协议中老人赠与义务的履行,第一是以扶养人扶养义务的履行为前提的;第二,赠与是在老人去世后才具体实施的,故为遗赠。因此这一赠与是一种有条件的,并以这一条件的先期实现为因的赠与。那么扶养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中议定的扶养义务,遗赠方是可以在生前取消或修改其遗赠承诺的。
二、怎么办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一)申办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3、抚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4、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5、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6、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抚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7、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协议的书面意见;
8、遗赠抚养协议;
9、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遗赠抚养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抚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3、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意思表示;
4、遗赠人受抚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抚养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和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值、坐落或存放地点、产权归属等;
5、遗赠人配偶或抚养人配偶的意思表示;
6、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或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7、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8、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有关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条件,怎么办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具体情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与遗嘱的效力,而经过公证的遗赠抚养协议效力更高,真实性也更高。公民要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一定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在此过程中,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建议您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毕竟他们的知识和经验是很丰富的,可以帮您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