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其个人合法遗产的继承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遗产继承的一种法律活动。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呢?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又是什么样的呢?下文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总结出下列情况适用法定继承: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
2、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
3、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5、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
6、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
7、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有效的;
8、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
9、遗嘱未涉及遗产;
10、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
11、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出生时是死胎,其为胎儿保留的份额。
二、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按照什么顺序参加遗产继承呢?
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法定继承中,如果您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议您咨询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