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在现实中,继承人拿着遗嘱去进行房产过户时往往会被房管部门以遗嘱不是公证遗嘱而拒绝,那么房产继承过户需要有有公证遗嘱吗?公证遗嘱怎么办理?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
一、房产继承过户需要有公证遗嘱吗
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公民可以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订立遗嘱可以采用公证、代书、自书、录音和口头几种形式,每种形式只要符合法定的要件要求都具有法律效力。该法对代书遗嘱的要求仅是:“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如果遗嘱完全符合上述要求,具备遗嘱的法律效力,应当作为房产过户登记的依据。而且纵观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没有规定继承房产过户必须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才能办理。
此外,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的法定业务之一就是接受非诉讼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遗嘱的代书及见证是重要的内容之一。如果律师遗嘱代书及见证的法律效力不被承认,法律的规定就没有意义了。
二、公证遗嘱怎么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有关房产继承过户需要有有公证遗嘱吗以及公证遗嘱怎么办理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公证遗嘱并不是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必要条件,办理律师见证遗嘱也能达到想要的效果。不过在所有的遗嘱形式中,经过公证的遗嘱,其效力是最高的。在立遗嘱时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您咨询遗产相关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无谓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