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医疗事故责任应如何认定?

医疗事故鉴定           阅读:101

黄有华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一、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

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是因为医疗活动主要是由医务人员完成,但由于医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医疗机构的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相关后勤工作的配套支持等,医务人员无法控制,而均需医疗机构来组织完成,因此,医疗机构理应成为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

2、医疗事故发生的场所和活动范围。

医疗事故发生在医疗活动中,即依法取得执业许可或者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其合法的医疗活动中发生的事故。

3、行为的违法性要件。

行为必须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4、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可见,并非所有医疗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都是医疗事故,只有达到《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才构成医疗事故。

5、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不法行为与患者遭受的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6、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具有过失。

二、医疗事故责任应如何认定

医疗事故发生后,对于其中的纠纷,我们要提请相关的鉴定部门来多整个事件的相关方面做鉴定或者认定,以此来确认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步骤:

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交给江门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2、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4、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交由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另外,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提交的鉴定材料必须合法、真实,并必须打印或用钢笔书写。

按照上述的医疗事故认定步骤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材料,要注意的是申请材料的充足及提请时效的相关规定。

黄有华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