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院肝胆科主任孙倍成被砍

今天上午,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胆科主任医师孙倍成被砍伤。经医院全力抢救,目前孙倍成已脱离生命危险。警方已介入调查。鼓楼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8时47分,警方接到报警,称江苏省人民医院一医生被人捅伤。分局华侨路派出所、鼓楼警务工作服务站、刑警大队民警立刻赶至现场,迅速将嫌疑人赵某控制。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江苏省人民医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上午8点30分,一年轻男子窜入该院外科楼11楼肝移植中心二病区,持刀将该院肝脏移植中心副主任孙倍成教授刺伤。江苏省人民医院在场医务人员与赶到的安保人员将歹徒制服,移交给接到报案迅即赶到的公安干警。事件发生后,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全力救治伤者,做好医务人员安抚工作,并加强安保巡逻工作,确保医疗秩序不受影响。目前,目前孙倍成经抢救已脱离危险,具体案情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据了解,孙倍成是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脏外科研究所副所长、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犯罪嫌疑人或构成故意伤害罪

目前凶手已经被抓,经了解不属于医患矛盾。据目击者称,罪犯进入主任办公室后将门反锁,先是殴打捂嘴,然后拿刀捅,外面有医生路过发现异常将门踹开孙倍成才得以获救。根据目击者的描述犯罪嫌疑人故意持刀伤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