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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后,什么时候才是聘请律师的最佳时机

医疗资讯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邵颖芳     2017-06-21 阅读:164

黄有华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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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鉴于我国医疗卫生的资源紧缺,卫生人才流失严重等众多因素,医疗纠纷的发生在逐年增加,发生医疗纠纷后,什么时候才是聘请律师的最佳时机呢,接下来就来分析一下专业律师在不同时期所起的作用。

前期调解阶段

很多时候当事人认为前期不需要律师参与,自己和医院协商一下就可以解决,实在不行再聘请律师。我碰到过好多当事人是因为在医院与医方工作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部分人员被刑事拘留后才来事务所委托律师的。其实前期在不了解医疗纠纷点在哪里的情况下,或者自身期望值过高时,又采取不理智行为时,问题就不容易解决,反而会越弄越僵,不利于调解。

笔者曾经代理过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主动脉夹层漏诊可能(最终没有尸解),在代理律师多次与院方接触后,院方也默认了这一过错,最终双方达成20万元的赔偿协议。

因此,前期专业人士参与下可以更高效的解决问题。

如何正确查封病史

很多当事人来事务所委托律师时很自豪的说,我们都懂得,发生医疗纠纷后当即就把病史给查封了,当我向当事人要病史复印件时,有的当事人当场就懵了,说没有复印,而有的拿出来的病史资料缺项明显,比如产科医疗纠纷案中,当事人拿到的复印资料连基本的产程图也没有,前期更本无法判断医方到底有没有过错。这种前期资料不全的纠纷案件往往需要到法院层面才会再次拆分病史,而错失早期掌握一手资料的时机。

因此,查封病史前一定要确保已经拿到了全套的完整的病史资料,这样查封才有意义。

鉴定过程中关于人员的回避问题

医学会专家抽签环节有个叫专家回避的环节,很多当事人不注意,没有仔细的查看专家名单,有的专家可能在前期就已经是该案的会诊医师,需要申请回避的。有的医生因为跳槽、下乡等流动性的问题,前期可能就是医方医院转院来的,这种也是符合可能会影响鉴定结论的情形,需要申请回避。而当事人由于不是医疗系统的,对这方面可能不清楚。

因此,鉴定过程中一定要请专业人士参与,才能事半功倍。

委托早晚与律师费没有任何关系

这里需要纠正一些当事人的错误认识,觉得越晚请律师,费用越便宜。早期自己和医院谈谈就可以了,请律师不是浪费钱!其实早委托还是晚委托律师,和律师费没有任何的关系。

本人建议在发生了医疗纠纷的当即就请律师介入,对于前期病史资料的收集,前期与医方的谈判,申请鉴定及重新鉴定,申请鉴定专家的回避,以及如何向法院主张合理损失获得法院支持等都需要专业人士参与,发生医疗纠纷后,什么时候才是聘请律师的最佳时机,可以说律师介入的越早,对于案件的掌握程度越好,也就越有利于当事人实现利益最大化。

(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邵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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