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断骨增高"术致女孩残疾,私营医院被告上法庭
孙某幼时患小儿麻痹症,致使右腿比左腿短4厘米。2002年3月5日,孙某为医治两腿长短不一,就诊于颍上县慎城医院,该院为孙某进行了入院病例检查。同日,孙某预交医疗费2000元。3月6日晚至3月7日2时30分,慎城医院为孙某行右股骨延长及右跟腱延长术,并于当日手术后向孙某书面承诺:手术后,病人可恢复到正常人的姿态;由于手术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包括腿、脚部畸形、感染,身心伤害,医院方应负全部责任。
2002年4月孙某出院,共计住院31天,花去医药费8033元。后孙某又三次去慎城医院检查,结果为接骨愈合不能。2003年1月21日,慎城医院将孙某送到蚌埠医院附属医院医治,诊断为右股骨骨折,内固定术后伴膝关节僵直。随后,该院为孙某行交锁髓内固定及植骨术。后她又四次前往蚌埠治疗,花去医疗费16485元。治疗期间,孙某因为治疗费问题与慎城医院发生纠纷,孙某于2003年3月5日将医院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26万元。
法院判决:医院无资质且违约,应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肢体延长术(俗称断骨增高术)是一项高科技、高风险的医疗手术,必须有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并且应是一项骨科临床治疗技术。被告医院不符合医疗条件又未设置骨科,却对孙某行断骨增高术,致其九级伤残,同时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医疗纠纷如何维权
患者在患病住院治疗过程中,一旦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争议,首先要做的事不是与医院争吵,而是马上要求复印和封存住院病历。因为病历在医疗纠纷中往往起到其他证据不能起到的证明作用,是医疗纠纷案件的核心证据,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而不得不诉讼到法院时,法院往往也是根据病历资料进行审理,除非有证据足以证明医院提供的病历资料已被篡改或者是伪造的。否则,即使医疗机构的确存在过错,也有许多证人能为患者作证,如果医院最后拿出来的病历资料是没有差错的,那么,患者一般都将会败诉。患者及家属如果不清楚如何复印和封存病历,可以请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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