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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委托要注意什么,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医疗事故鉴定           阅读:141

黄有华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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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鉴定委托要注意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是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程序。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是在医疗事故争议出现后,由具有鉴定委托资格的一方向具有接受鉴定资格的一方提出鉴定要求的程序。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涉及两个方面,即医疗事故具体由谁提起、向谁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者即委托方包括医方和患方两个方面;而被委托对象则是各级医学会。

在鉴定的委托中有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1、医疗事故鉴定的直接委托。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这样,除了交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第一次鉴定,患者和医院对鉴定机构有平等的选择权,不再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2、医疗事故鉴定的间接委托。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医疗事故鉴定的协商委托。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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