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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如何作出的,对首次鉴定不服怎么办

医疗事故鉴定           阅读:98

黄有华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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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如何作出的

鉴定结论的作出应当以超过半数专家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在鉴定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每一位专家的意见,对于是否属于、、责任程度、判定依据等,应当让每位专家鉴定组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将每位成员 的意见详细记录。在作出鉴定结论时应当以超过半数专家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应当选举一名成员负责记录工作,记录的内容包括鉴定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名单、医患双方当事人陈述、专家询问、双方当事人作答、每位专家的意见、讨论情况、鉴定结论、专家询问、双方当事人作答、每位专家的意见、讨论情况、鉴定结论、结论依据等内容,记录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记载鉴定全过程,完成记录后应有每位专家组成员的签名。

二、对医疗事故首次鉴定不服怎么办

对于医学会的首次鉴定不服,怎样申请再鉴定?

再次鉴定的申请,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结论,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请求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给予再次鉴定的书面申请。

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

2、必须是对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不服所提出的,其“不服”的内容可包括对事实的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和鉴定的程序等事项;

3、必须是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

4、必须是向送达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5、提起由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再次鉴定的申请书时,必须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同时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及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出具的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黄有华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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