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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喆被刑事拘留 涉嫌职务侵占如何判

影视资讯          2017-09-14 阅读:289

杨永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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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喆涉嫌职务犯罪被拘留

重案组今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由于涉及非法处理王宝强离婚案的财产等相关问题,并可能构成犯罪,曾担任过王宝强经纪人的宋喆目前已被警方控制。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因涉嫌职务侵占11日在自己家中被警方控制刑事拘留,目前关押于朝阳派出所。

据悉,王宝强与马蓉离婚案于今年8月17日在北京朝阳法院再次开庭,法院暂时没有对王宝强离婚案进行判决。王宝强也是在此期间,委托代理律师张起淮,以非法侵占公民财产为由向警方报了案。和宋喆同时涉嫌职务侵占的,还有工作室一名王姓员工。

职务侵占是什么?如何定罪量刑?

宋喆作为王宝强前经纪人从事着特定的职务,凭着与王宝强信任的关系,他利用职务之便或工作之便侵占了王宝强公司的财产轻而易举。

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就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职权和地位所形成的有利条件,即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王宝强经纪人宋喆便是通过职务上的有利条件,将其经手的、管理的王宝强公司的财产侵吞,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公司的财产所有权。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

1、《决定》第十条规定的“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

2、实施《决定》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宋喆此次侵吞的虽然是王宝强与马蓉的公司的财产,但马蓉是否参与侵占公司财产尚未得知,但侵吞数额一定不会低于两万,因此宋喆因职务侵占可能除了被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还有可能被没收财产!期待法律给予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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