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一)借条最好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二)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三)可以不写借款的原因,因为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四)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五)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二、民间借贷该案件如何举证
(一)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二)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3、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