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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写借条怎么要回借款,民间借贷该案件怎么举证

民间借贷的基本问题           阅读:383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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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写借条怎么要回借款

1、应当把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

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的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2、在协商不成时,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3、关于对方下落不明的问题,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二、民间借贷该案件怎么举证

(一)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二)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3、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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