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什么是反担保,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其他债务担保           阅读:258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一、什么是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反担保和担保的区别是:

1、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担保人。

2、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

3、反担保仅仅限于约定担保。

4、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担保人的追偿权。

二、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反担保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我国《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按照我国《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反担保的成立须具备4个要件: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100.67, 216.73.216.44, 10.2.100.67, 10.2.100.6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