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能否采取口头形式
民间借贷最好签订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当然,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欠条、借条等形式进行,这也是简易借款协议的一种,但相对于借款合同过于简单,往往会为纠纷的解决留下后患。
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口头协议方式。口头协议的最大弊端是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因此,除非对方承认借贷事实或者您有其他证据证明,否则难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
民间借贷最保险的做法是采取书面协议形式,这是发生纠纷时获得法律保护的基础。当事人之间切莫碍于情面而采取口头协议方式,除非您确实不想到时候要回这笔钱。
二、民间借贷是否需要约定借款用途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
《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因此,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2、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民间借贷能否采用口头形式,出借人一定要知道,借条、欠条这些书面形式,也许很不起眼,但确实出借人讨债的证据。出借人还应知道民间借贷是否需要约定借款用途。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的安全;同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民间借贷过程中,遇到了问题,您都可以来电咨询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