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仅有汇款记录
2013年5月,李敏起诉要求王忠偿还自己6万元钱,李敏诉称,他和王忠是同学,一次同学聚会上,王忠说他联系到一个国家级开发项目,但缺乏资金运作,如果李敏能投资的话,将来一定会有可观回报。李敏很有兴趣,就向王忠提供的银行账户打入了6万元投资款。但时间过了一年多,李敏感觉没有什么动静,怀疑王忠所说的事情并不真实,便找他要钱。无果后,李敏告上法庭,并提交了给王忠汇款的银行凭证。
对此,王忠称李敏所说完全是一派胡言,他向法庭表示,李敏提供的那张银行汇款凭条,是源于最初李敏向他借款6万元,借款后已通过银行还给了他。
面对完全不同的两种说法,法院审理后,认定没有有力证据证明借贷或投资关系发生,遂驳回了李敏的诉求。
怎样解决欠款纠纷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方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方的意志为转移。
有的债权人对通过诉讼手段催收欠款缺乏信心,比如担心分期还款的最后期限没有到期就起诉,可能对已不利,这实质上是因对法律的不了解而产生的莫须有的恐慌,其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