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债权文书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可以分为两类情形:
(一)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主要包括: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
2、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行政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4、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二)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主要包括:
1、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2、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3、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4、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二、申请执行满足什么条件
(一)需要满足下列实质性的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要权利义务主题明确,给付内容明确,当事人的申请满足以上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申请执行的人是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以上便是哪些债权文书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满足什么条件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有更多关于这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