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什么是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法定程序,行使后的法律救济

合同履行与抗辩          2012-12-08 阅读:489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合同当事人在符合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行使合同解除权后,合同权利义务消灭。那么,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法定程序是什么?合同解除权行使后的法律救济是什么?读完本文,您就明白了。

一、什么是合同解除权?

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

二、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前述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条件成就之后,合同并不当然解除。合同当事人还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行使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对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程序做了明确的规定:当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条件成就,一方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即不必与对方协商,也不必经对方同意,只要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便告解除,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便告终止。

合同的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怠于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比如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情形,可以在30天内行使解除权。那么在合同约定的事由出现30天后,当事人不能再要求解除合同,必须继续履行。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是法律也没有规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的当事人为明确自己的义务是否还需要继续履行,可以催告对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不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合同关系继续存在,当事人仍然要按合同履行义务。

三、合同解除权行使后的法律救济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便告解除。为了限制解除权人滥用解除权,以避免给无辜的当事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法律同时规定了救济措施。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解除权人解除合同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这在民诉法上叫提起确认之诉。这也是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在合同法上的具体运用。

当事人异议的理由大致可以有三个方面,

(一) 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条件并未成就。

(二) 虽然解除条件已经成就,但解除合同大可不必。

(三) 解除合同的程序违法。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审理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的案件时,也要着重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审理,看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条件是否确已成就;解除合同的必要性有多大,能否继续履行,合同目的是否完全不能实现;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的程序是否合法。如果这三个方面同时具备,那么解除权人解除合同的行为当属有效,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即已解除;如果这三个方面不同时具备,那么解除权人解除合同的行为当属无效,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继续有效。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法定程序是什么,行使后的法律救济是什么问题的解答。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是有法定程序的,只有经过法定程序的合同解除权才是有效的,提醒当事人对其给予重视。对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后,另一方当事人还是有补救的措施的,如果因为一方行使解除权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双方就损失是否应该赔偿产生纠纷,可以向有相关经验的律师请请教,律师有丰富的经验,可以帮助您解决您的难题。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100.67, 216.73.216.44, 10.2.100.67, 10.2.100.6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