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莎承认整容
2016年10月26日,女星金莎在微博晒出一张自拍称:“去韩国做了个单眼皮,大家说我有望成为最矮胖的超模!!!”这条微博一出,短短几分钟评论就炸开了锅,更有网友笑称:四十八岁的天空。
时隔13年,金莎和李智楠受邀录制某节目,同样身穿白衬衫的“蓝菲琳”和“石延枫”,告别当年的青涩与懵懂,一起坐下来跟着节目吃饭,聊天,仿佛又回到了“匆匆那年”,又回到了我们的面前,让人充满回忆!节目过程中,金莎和李智楠被要求重新演绎了一段当年《十八岁的天空》中的剧情片段,两人也是非常大方说演就演,那熟悉的台词加上熟悉的人物,让现场粉丝激动不已。可惜眨眼已是2015年,时隔13年的它们,终究是少了些青涩多了些成熟。
据悉,《十八岁的天空》是中国第一部校园偶像剧,捧红了包括保剑锋、金莎、李智楠在内的不少明星,当年可谓是风靡一时;如今时过境迁,这部偶像剧的热度依旧不减,而同名电影《十八岁的天空》也传将于今年开机,金莎李智楠等原班人马将带领一众小鲜肉亮相。
与整容相关的法律赔偿
若整容不慎成毁容,伤情被鉴定了伤残等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根据此法律条款的规定可以看出,整容费应属后续的治疗费,若经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的后期仍有整形费用发生,属于“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因此整容费用作为医疗费用与残疾赔偿金并不冲突,两项费用可以同时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