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住酒店竟与陌生人“同居”
北京晨报的报道,11月3日,池女士和母亲到北京游玩,选在汉庭石景山古城酒店入住。因为没在网上提前预订,池女士到店并出示二人身份证办理入住后,酒店只给了她一张未注明姓名的押金单。之后,池女士曾办理过一次续住,而11月20日当她第二次办理续住时,意外发现酒店系统显示其所住房间的开房人竟是陌生人。从池女士出示的交款明细上看到,她入住房间的登记人显示为“孙X”,而池女士和母亲的姓名却出现在“同住人”一栏,为她办理续住的员工为徐某。池女士称,徐某是前台的一名男员工,入住手续一直由他办理。事发后,池女士才感觉事情其实早露端倪,第一次办理续住时,前台一女员工曾问她是否姓孙,“我否认后,徐某过来说了一句是他办的,女员工就没再多问。”从始至终,工作人员对于系统里该房间为何会出现“孙某”名字一事避而不答,一气之下,池女士将遭遇发到网上。当晚徐某就主动致电池女士道出实情,“他说是为了帮朋友的会员卡攒积分,并无恶意。”后来记者辗转找到工作人员徐某,徐某回应说:“我把其他客人的信息登记错了,已经为池女士免费升级房间作为补偿。”
员工行为涉嫌违法
对于池女士的遭遇,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金元表示,汉庭石景山古城酒店工作人员将池女士所住房间的旅客信息,登记为与她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其做法已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无论真相如何,徐某势必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此外,此举还可能会造成对池女士名誉权等权利的侵犯。如果员工是在酒店知情的情况下操作,则酒店也要担责。
在难以避免酒店方面恶意或无意错误登记的情况下,住客也要提高自身警惕性。首先,入住酒店前尽量采用网络平台预订,以降低前台人员信息输入错误的可能性。其次,在办理入住时,一定要拿到写有房号与姓名的押金单、小票等凭证,重要信息要注意确认。第一次进入房间,一定要检查屋内状况,看是否是新打扫出来的无人居住房间、是否还有前人遗落物品等。在房间内,尽量将防盗锁链拴上,以免因酒店失误导致他人刷卡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