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挖出大量古币引哄抢
根据大庆网报道,热心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昨天下午就发现了这些古物,是工地挖掘机司机发现的!消息一传出,引起一阵疯抢!初步估计有一百多个古钱币,目前所剩无几。直到今天早上,还有人闻讯赶来在此碰运气挖古币!杨先生用手机拍摄到了几张大家挖到的古钱币照片,可以看出主要是一些民国时期和清朝时期的钱币。
然而,《文物法》中却明确规定这些古物归国家所有: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随后记者立即报警,漳州110、西桥派出所等十多位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处置。目前警方正在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
二、在工地上发现古物怎么办
如建筑工地施工期间发现文物,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依照前款规定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所以,当在工地发现古物的时候,应该迅速停工并向当地文物主管部门(比如文物局或考古所)报告,不知道联系方式也可打110,由后者联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