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抢捐史料
祖籍南京的鲁照宁,上世纪80年代移居美国。2004年,他在美国购得两本有关南京大屠杀的旧书,从此开始自费收购抗战文物史料。12年来,他累计捐赠的文物史料超1800件。6日,他将最新收集的一批文物,捐赠至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记者在捐赠现场看到,20余件史料包括报纸、照片、邮票、画册等,记录了日军侵华暴行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1937年7月13日美联社“日军占领北京”的新闻照片、1944年美国陆军部制作的“北京”和“天津”航空飞行双面丝绸地图、1952年发行的“抗日战争15周年纪念”邮票……
其中,一张侵华日军在卢沟桥的合影极为少见。这曾是一位日本人的私人照片,后在网络拍卖,引发了数十个买家的竞购。最终,鲁照宁以高价“抢”得此照片。手举着一套1938年美国公司发行的彩色图片,鲁照宁告诉记者,这组系列图片名为“了解惨痛的战争,为的是和平”,第一张就记录了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
“要珍惜和平,传递和平”。鲁照宁说,自己将继续收集抗战文物,所得文物不会用于个人收藏,均将捐赠至博物馆等,希望让更多人“看到历史”。同批捐赠的史料中,还包括多部书籍、期刊等,披露了日军掳掠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研发化学武器等情况。
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捐赠是慷慨的善行,对于捐赠物进行妥善管理和使用,是对捐赠人的义举最好的回报。因此,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对于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及监督作出一系列规定。根据该法规定,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同时,该法要求受赠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
对于受赠人与捐赠人订立了捐赠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同意。受赠人每年度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必要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财务进行审计。海关对减免关税的捐赠物品依法实施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可以参与对华侨向境内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
作为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善良是纤细的,悉心呵护才能长久地发光发热,所以,照顾好我们的善良,最好让它开出玫瑰,用刺保护它的美。有了法律的保驾护航,“让公益在阳光下运行”不再是一句空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