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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鱼鹰冲绳坠海 高空坠物伤人谁担责

债务资讯          2016-12-14 阅读:384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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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鱼鹰冲绳坠海

北青网讯:12月13日晚,一架美军“鱼鹰”运输机在日本冲绳县近海坠海,造成2人受伤。“鱼鹰”这次事故虽未引发重大人员伤亡,但给原本就扑朔迷离的美军普天间机场搬迁问题再次增添不确定性,同时也引发原本就对“鱼鹰”安全性担忧不已的冲绳当地民众的抗议。

现在社会,楼越盖越高、航天技术和军事技术也越来越进步,可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细则,高空坠物、飞机残骸、太空垃圾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那么,高空坠物伤人由谁担责呢?

高空坠物伤人谁担责

虽然被坠落卫星砸中的概率微乎其微,但每年从太空掉向地面的太空垃圾数量却在不断增长,且在未来数十年内会有越来越多的航天器进入太空。航天器退役后一定会叶落归根,目前,各国在控制太空垃圾的产生,但对太空垃圾伤人的法律责任,却没有一致协议。

与此相反,建筑物高空坠物却时常发生。一旦导致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就成为危害居民安全,引发民事纠纷的民事和刑事案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虽然建筑物高空坠物案件复杂,侵权责任人难以确定,但被害人的权益也不能忽视。小编在此温馨提示您,遇到复杂的高空侵权案件,请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处理。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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